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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请网友主持公道,我要讨个说法  关闭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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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6 08:23:35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叶风飘飘,你滥用职权,欺压良善,你该当何罪?
不就是我给“陈俊楠”提了以下他演唱的毛病吗?怎么啦?只能恭维,不能说意见?
就这扣我10分。
请问叶风飘飘,我男低音真诚回帖,到底违反了本论坛哪条规定,你扣我10分?“陈俊楠”给了你什么好处?你的明辨是非能力也太垃圾了吧!!
你这样不主持公道,有何脸面坐在版主之位 ?
你不感觉脸红?
呸!!
恶心!!!


再请问叶风飘飘:“陈俊楠”回帖出言不训,还骂人,你又是如何处理的?你敢把事情的经过给大家说一下?
敢把处理结果给各位网友一个交代吗?



再请问“趣闻儿童”,你少摆一副老学究的臭架子,什么“用我三十多年的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来看”“你去过意大利吗?”“你会意大利语吗?”,啊,呸!!!
我给:“陈俊楠”回帖提出演唱的问题,是我行使注册会员的正当权益,我的言论是我在聆听歌手演唱数遍之后才回的,是我热爱仙来居,真诚帮助歌手提高的有力体现。在发表言论时,我没有妨碍任何人,没有侮辱任何人。
“趣闻儿童”,你吓唬谁呀,“陈俊楠”是你的徒弟吧,你这样护着他?不就是我给“陈俊楠”的小夜曲提提以下他演唱的毛病吗?犯的着你掺伙吗?
你“三十多年的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”,我还40多年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呢!问我去过意大利吗?会意大利语吗?
你一个“儿童”装什么大个蒜,好象全天下就你去过意大利,就你自各儿会意大利语似的。



“陈俊楠”,你是谁的学生?你丢“武汉音乐学院声乐系”的人。你的德行配做大学生吗?
我倒要问一问你们的系主任,江明是怎么教育你的?
声乐系没有教会你唱歌,倒是教会了你骂人。
丢人现眼,恶心!!垃圾!!

各位网友:如果我男低音明天没有上网,那就是被阴险、强盗之徒给删啦。
这到让我想起两首咏叹调《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》和《你们这些狗强盗》。

仙来之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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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6 09:10:33 |只看该作者
看了这位朋友的帖子,感觉扣10分是有点多了,LZ倒也不算是恶意中伤,只是言辞比较卤莽,至于他评价的是否属实,不同的人有各自的看法,也不至于如此扣分吧,,,对于他言辞偏激,大家看了也就看了,这也只是他的RPWT,我认为也不用太刻意计较~~

至于LZ:
1,发贴一定要按规定发到相应的区域,不然这也是要扣分的啊;
2,大家把歌贴上来为了得到大家的评价和意见,但是像你这种语言的意见,估计没多少人看得惯,批评和意见也要注意方式方法,这也是最基本的礼节问题。

[ 本帖最后由 hollywoodjjj 于 2007-6-26 23:55 编辑 ]


太阳给草打电话,
太阳:喂,草你吗,我日。
草:我草,你谁啊?
太阳:我日啊;
草:我草,你到底谁啊
太阳:我日啊,你草吧
草:你到底是谁啊,我草;
太阳:我日,我日啊;
草:我草......
这时,太阳的妈妈接过电话:我日他妈呀,你是草吧,草 你 妈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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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6 21:47:00 |只看该作者
我对楼主简直是佩服得五个身体都倒在地下去了!!(其实是晕过去的!!)

看了你对陈俊南还有部分朋友的翻唱评论,我忽然眼前一亮啊!
被你评论的朋友的翻唱我也听了,怎么就说不出你的那些一二三四五呢?你真是太有才了!!!
上网这么多年了,从来没遇到象楼主这样“有学识、有胆识、有见识”的学问人士!我简直是太佩服你了!!楼主,给我签个名呗~!啊,没本子啊,签天上吧,风不会带走的!!!

这样吧楼主,我聘你当我们流星歌团的乐评人呗,你真是太有才了!
别不给面子嘛,我们流星歌团都是业余选手,就正差你这样的学问人士点评呢!

相信在你的点拨下,咱们这帮业余歌手马上可以混进专业队伍啦~!
我们相信你的实力!!!

[ 本帖最后由 桃花妹子 于 2007-6-26 22:04 编辑 ]
清风吹绿柳舒春,
开瑞韶华又是新。
蘸墨方提花似雪,
挥毫又赋草如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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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来版主

民美翻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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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7 00:06:02 |只看该作者
男低音:
      你好!我看了你们的回帖,首先我要说的是枫叶飘飘版主扣了你十分,是有原因的,你不仅在陈俊楠的《小夜曲》这个帖子中用词不当,在其他会员的帖子中也有类似情况,民美翻唱版块版规http://www.xianlaiju.com/viewthread.php?tid=169842&xuid=87145第四条明确写到“严禁在回复内容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,一旦发现将扣除积分!(扣除积分的多少视情节而定)”。首先你在这里发帖辱骂版主枫叶飘飘,你觉得这样做对吗?什么“陈俊楠”给了你什么好处?你的明辨是非能力也太垃圾了吧!!你这样不主持公道,有何脸面坐在版主之位 ?你不感觉脸红?呸!!恶心!!!“之类的话难道是一个“有40多年声乐演唱和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”的人说的吗?你这几句话,算不算人身攻击啊,说话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?
      同样是民美翻唱区的版主,我感到很惊奇,而且特别伤心!大家同在仙来,能有这么一个平台与大家共同交流自己喜欢的声乐艺术,多难得啊!前段时间你的ID“超级男低音”恶意灌水多次,我也警告过你,也扣过你分。现在你换了ID“男低音”后,到是回复的帖子认真多了,这个你也说了,你的言论是在聆听歌手演唱数遍之后才回的,我们民美翻唱版块回复当然不是只能恭维,不能说意见的版块。可是你知道吗?语言是一门艺术,往往同样的一句话换种方式、换种口气效果会好很多!我觉得枫叶飘飘版主在给陈俊楠的这首翻唱的回复就很好,既指出了问题,又有鼓励性语言。你说你真诚帮助歌手提高,没有妨碍任何人,没有侮辱任何人,可是你的用词确实太过了!如“没有音乐修养”“乐感太差”之类的话,如果是你的翻唱,大家都用类似的语言来回复,你是怎样想的,你的反应会如何?
      说话做事要讲究分寸,希楼主好自为之@!望继续支持仙来@!

我要飞的更高,一直在飞一直在找,可我发现无法找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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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来之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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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7 00:37:38 |只看该作者
原来如此~~~LZ确实该好好认识反省一下自己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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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来之神

不尽眼中泪,是愁正来时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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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7 09:55:47 |只看该作者
同小白杨观点,
我也去看了下楼主的回复,
说话确实有些过了,
仙来的翻唱平台本身就是提供给喜爱音乐的朋友一个交流的空间,
那么,所谓交流,当然不是教育和批判,
而是互相促进.
语言是一种艺术,这句话再恰当不过,
想想现在,最难听的话是什么?不是一句标准的国骂XXX,
而是说"没素质"....

所以,楼主的回贴,虽然没有直接的字眼是侮辱性的,
但那言语字字却让人难以接受,
也许您很专业,也许演唱的人确实有很多缺点,
难道这样,就可以肆意的用那1,2,3,4,5的方式和言语来表达您的观点?!
您是痛快了,但他人呢?

想必老师对学生也不敢如此吧?
还望您自重,懂得尊重他人,才会换来他人对自己的尊重!
如果20年后,我們再見面
不知道那時你再做什麼?

會不會和我一樣
讓自己整天沉浸再過去的音樂里
一個人 一顆心
舔舐著久久不敢碰觸的傷口
回憶那已經錯過
卻從不曾珍惜的
生命中最真摯的愛

如果20年后,我們再見面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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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德尊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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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7 17:31:42 |只看该作者
看别人不顺眼是自己修养不够。
建议楼楼学会恭维人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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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7 19:57:47 |只看该作者
还有一点我想补充一下,请不要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和艺术混为一谈,艺术这高雅的字眼和前者是沾不上边的!
人贵有自知之明!不多说了!
请您遵守论坛的规章制度,如遇不明白的问题请及时与在线管理人员沟通.
仙来是大家共有的家园,让我们一起爱护它!

本人所发DVD版伴奏,可以确保比特率的真实性,正常情况下,均为320Kbps伴奏,192Kbps原唱,并附带歌词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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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来之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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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7 23:30:12 |只看该作者
男低音会员,你好:
      看了你的意见,感觉出你真的很气,这点我理解!
      你就是你,那是改变不了的,想让你理解我的想法和做法的目的看来是不可行
的~~本来我根本就没想和你对上话的,真的非常不愿意和你对上一句那怕是一个字的话,但我是当事人(被告人),没办法,总不至于让大家觉得我错了什么还躲着~~
       扣你10分我感觉还是在提醒你,前几天就扣了你6分,结果你还没改,但是这次你学会了在别的版区不乱发帖了,知道这类贴应该在意见区发,至少说明你进步了,值得表扬~~
       陈俊楠会员也被我罚了你没看到吗???回收站有!
      在陈俊楠《小夜曲》的帖里我看了你的回话,前后看了大概10遍,下了决心罚你10分,还感觉很有分寸了,你也不问问你自己,你是在评论吗?你在这一楼的说话怎么不觉得舌疼,怎么不脸红,我替你说了吧,很明显你在报复他人,你在侮辱他人!
你回答我,你帖里面有一句话"扩招害人呀"是什么意思,这也是评论???
      我还在思考要给陈俊楠怎么样的处理,因为他也在你的回帖下面的跟帖中出现了非常不文明的语言,只是我还没考虑好罚多少就发现了你的意见帖了,处理你很快的,没什么想的,太明白了~~但处理他我还得考虑原因,毕竟是你侮辱他先的,你明白吗??~~~白问了,估计你就是你,怎么会理解别人``?
      不说了,就解释这么多,如果一个人达到了会让别人懒得对话了,希望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~~
     (各位网友:如果我男低音明天没有上网,那就是被阴险、强盗之徒给删啦。
     这到让我想起两首咏叹调《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》和《你们这些狗强盗》。)
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你永远不会改了,你喜欢把原因都推给他人~~
我非常气愤的告诉你,当你不可以上网了,你该骂你自己!不是别人!!!!

[ 本帖最后由 枫叶飘飘 于 2007-6-27 23:33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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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6-27 23:42:35 |只看该作者
楼上的枫叶飘飘版主,你什么都说的好,但是,有一句错了,严重错误!!
你知道是哪句不?我告诉你了,就是你说的
“但是这次你学会了在别的版区乱发帖了,知道这类贴应该在意见区发,至少说明你进步了,值得表扬~~”

嘻,,就这句,错了,这个帖子楼主开始是发在“民美翻唱”版块呢!不知道是哪个版主大恩大德移过来滴!
清风吹绿柳舒春,
开瑞韶华又是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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